2008年3月30日 星期日

章程修訂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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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章程原條文
修改後條文

3.4.3
新任中央幹部於前一年度最後一次系代表大會選出,最遲須於該年度六月五日前選舉完畢。
新任中央幹部於前一年度最後一次系代表大會選出,選舉採不記名投票,投票完成隨即由秘書長進行計票,並即刻公佈選舉結果。
修改事由
在不增加選罷法附則的方式下,以更明確的文句定義選舉的方式,並且刪除掉由原條文所產生之最後一次系代表大會須在6/5前開完的限制。

3.4.4.c
選舉採不記名投票,須於卅天前經選舉公報通知系代表。
選舉公報須於最後一次系代表大會卅天前經電子郵件通知系代表。
修改事由
不記名投票已於新條文的3.4.3中定義,故刪除。明確增訂選舉公報的形式。

3.5.1
行政幹部由下列十四個部門組成:見習交換部、研究交換部、性健康推廣部、公共衛生部、人權與和平部、醫學教育部、大醫盃籌備委員會、醫學生刊物委員會、訓練部、文宣部、公關部、募款部、資訊部、全國會友連絡部。
行政幹部由下列十五個部門組成:見習交換部、研究交換部、性健康推廣部、公共衛生部、人權與和平部、醫學教育部、大醫盃籌備委員會、醫學生刊物委員會、訓練部、文宣部、資訊部、全國會友連絡部、非政府組織連絡官、政府組織連絡官、校際事務連絡官。
修改事由
從多次參與國際會議與各國醫學生交流的心得,行政幹部們認為身為全台灣的醫學生代表,醫聯會應加強社會影響力,希望能藉由專職專責的部門加強和非政府組織、政府組織和各醫學中醫系間的緊密合作,舉例來說,政府機關有外交部、教育部、內政部、青輔會、衛生署五個機關和醫聯會息息相關,例如與青輔會緊密聯繫以爭取海外志工服務機會與獎助、與教育部保持良好溝通以期台灣醫學生有權參與醫學教育規劃與設計,與衛生署聯繫以求在臨床醫學教育與見實習中提出醫學生的想法並參與醫學訓練的持續改革;非政府組織則有醫界聯盟可以合作,希望醫聯會可以作為醫學生和社會各界的橋樑,加強醫學生的社會參與;與各系以及各大醫院維持暢通訊息傳播管道,希望能獲得清晰、第一手的見實習資訊並為醫學教育與訓練的改善建立溝通的管道,並提供一個可以讓各大醫學中心交流見實習醫學生訓練資訊的平台,故為因應下一年度醫聯會的目標,將部門作上述調整。

3.5.2.k~n
k. 公關部:負責擬定本會新聞稿,製作、更新並保管本會之外部通訊錄(即各系系辦公室、贊助廠商、合作機構之聯絡資訊)、確保本會與各系系辦公室、贊助廠商、合作機構之聯絡管道暢通、並負責於本會舉辦大型活動時代表本會寄發邀請函、感謝函等文件。
l. 募款部:負責整合、整理並執行本會之募款活動。
m. 資訊部:負責管理本會之對外網站,並處理本會之相關電子技術問題。
n. 全國會友連絡部:負責與各系系友會、本會前任幹部聯絡,並協助訓練部、公關部及募款部執行相關事宜。
k. 全國會友連絡部:負責與各系系友會、本會前任幹部聯絡,並協助訓練部、公關部及募款部執行相關事宜。
l. 資訊部:負責管理本會之對外網站,並處理本會之相關電子技術問題。
m. 非政府組織連絡官:負責對外聯繫各界慈善組織、公司組織及學生組織,統籌上述對象之宣傳、合作、募款事宜。
n. 政府組織連絡官:負責對外聯繫行政院內政部、青輔會、外交部、教育部、衛生署以及相關政府機構,統籌上述對象之宣傳、企劃、合作、募款事宜。
o. 校際事務連絡官:負責對外聯繫各校醫學院、醫學系、中醫學系以及相關學術機構,以利醫學教育相關議題推展,並統籌上述對象之宣傳、合作、募款事宜。

修改事由
比照部門調整重新定義中央幹部目標與工作內容。

3.4.9 b~h
b. 會長:(1)擔任本會對外之代表、(2)負責處理本會於世界醫學生組織聯盟之事務、(3)負責整合所有行政幹部及台灣亞洲醫學生聯合會幹部群、(4)監督、推廣並協助本會內所有工作之進行。
c. 對內副會長:(1)負責整合見習交換部、研究交換部、性健康推廣部、公共衛生部、人權與和平部、醫學教育部、訓練部、大醫盃籌備委員會及醫學生刊物委員會。(2)聯絡各系系代表。(3)召集臨時工作小組舉辦特殊活動。
d. 對內副會長助理:協助對內副會長(1)負責整合見習交換部、研究交換部、性教育推廣部、公共衛生部、人權與和平部、訓練部、醫學教育部、大醫盃籌備委員會及醫學生刊物委員會。(2)聯絡各系系代表。
e. 對外副會長:(1)負責整合文宣部、公關部、募款部、資訊部、全國會友連絡部。(2)召集臨時工作小組舉辦特殊活動。
f. 對外副會長助理:協助對外副會長負責整合文宣部、公關部、募款部、資訊部、全國會友連絡部。
g. 財務長:負責管理本會財務。保管本會相關銀行存簿及印鑑、編列並公告本會預、結算。
h. 秘書長:負責發佈本會公文;公告會議日期、議程及會議記錄;管理本會所有企畫書及成果報告。

b. 會長:(1)擔任本會對外之代表、(2)負責處理本會於世界醫學生組織聯盟之事務、(3)負責整合所有行政幹部及台灣亞洲醫學生聯合會幹部群、(4)聯絡各系系代表並召開系代表大會、(5)監督、推廣並協助本會內所有工作之進行。
c. 對內副會長:(1)負責整合見習交換部、研究交換部、性健康推廣部、公共衛生部、人權與和平部、醫學教育部、訓練部、大醫盃籌備委員會及醫學生刊物委員會、(2)召集臨時工作小組舉辦特殊活動。(刪除:聯絡各系系代表)
d. 對內副會長助理:協助對內副會長整合見習交換部、研究交換部、性教育推廣部、公共衛生部、人權與和平部、訓練部、醫學教育部、大醫盃籌備委員會及醫學生刊物委員會。(刪除:聯絡各系系代表)
e. 對外副會長:(1)負責整合全國會友連絡部、非政府組織連絡官、政府組織連絡官、校際事務連絡官。(2)召集臨時工作小組舉辦特殊活動。(刪除:文宣部、資訊部、公關部、募款部;增加:非政府組織連絡官、政府組織連絡官、校際事務連絡官)
f. 對外副會長助理:協助對外副會長負責整合全國會友連絡部、非政府組織連絡官、政府組織連絡官、校際事務連絡官。(刪除:文宣部、資訊部、公關部、募款部;增加:非政府組織連絡官、政府組織連絡官、校際事務連絡官)
g. 財務長:(1)負責管理本會財務、(2)保管本會相關銀行存簿及印鑑、編列並公告本會預、結算、(3)統籌處理募款相關之帳務、節稅、回饋事宜。
h. 秘書長:(1)負責發佈本會公文、(2)公告會議日期、議程及會議記錄、(3)管理本會所有企畫書及成果報告、(4)負責整合訓練部、文宣部、資訊部。

修改事由
比照部門調整重新定義中央幹部目標與工作內容。經過討論後,中央幹部認為系代表大會由會長來召開較符合”對外代表本會”的章程定義。訓練部、文宣部、資訊部屬於對內副會長與對外副會長所負責之所有部門都需要合作的一般行政性部門,故不應隸屬於對外副會長,應由秘書長統籌與協調之。財務長增加對募款的技術性事務之處理,以求更符合專業分工的精神。

第三次系代會議討論結果

出席的會長:為昇、思穎、佑俞、昀瑜、泰杉、鵬浩

我記到的結果:(因為沒有筆記所以憑印象)

1. 恩慈的報告很棒耶!很有條理、來龍去脈都很清楚 果然還是要主事者親自出馬 報告會最清楚!(代理報告的通常結果都很慘= =")

2. 長庚會長為昇提的建議: 傳承很重要,當幹部時要想的是當這個幹部的精神為何, 這個中心價值能不能確實的傳達給下一屆, 而不是光想著這一年可以達到怎樣空前絕後的成果

3. 長庚中會長思穎提的建議: 醫聯會可以做看看住院醫師招募資料庫 還有網站真的很重要,因為所有的宣傳工作、資料庫等等 都要仰賴網站 所以盡快讓網站充實到可以發揮強大功能是很緊急的事

4. 長庚體系的想法: 當幹部基本上是在做志工的, 行政費用多少不是把人綁住或負責任的必要條件 對於對外部門傾向經費就給VPE一個人,下面再由VPE去分配

5. 中國中會長昀瑜的提議: 經營反對承認中國學歷這個議題。 醫聯會可以考慮發新聞稿、發表policy statement等等, 向大眾說明開放承認中國學歷對於台灣醫學生的打擊

6. 中山會長佑俞的提議: 可以多利用medstudent版做宣傳

7. 長庚會長為昇的提議: 醫聯會可以考慮把幹部交接的時間跟學年錯開,e.g.從一月一號起至12/31止 比較可以避免掉跟系學會長們一樣都是新人的狀況 政策/policy比較容易延續 另外,每學年的第一次系代會議可以先來一點orientation, 跟系代解釋清楚到底要幹嘛

8. 總之,宣傳宣傳宣傳! 做一些對醫學生有立即實質意義的事情比較容易得到關注

9. 中山四月底可能由校方主辦見習醫師assembly, 討論一下各校五、六年級的見實習狀況

10.會後長庚有提到大醫盃的舉辦模式 到底是不是要這樣硬是輪值 目前已知的全體輪值會出現的問題:

--七年一輪,經驗沒辦法傳承 (下一次輪到我們辦時,上一次辦的學長早就不知哪去了) --同上,每年的募款都要重起新局

--有一些學校就是先天不良很難辦大醫盃(e.g.中國、中山、輔大) 實在沒有必要硬是要這些學校舉辦比賽

--兩個學校合辦光是聯絡就又沒效率又花錢 所以長庚提議,有沒有可能未來大醫盃可能就固定由maybe三個學校辦 e.g.長庚、台大、高醫 寧願醫聯會出大把補助給這幾個學校(行政費用or實際支出) 讓專家負責到底

大概記到這些

2008年3月9日 星期日

[組織章程]

目前張貼在blog上的章程皆已依據第一、二次系代大會的結果更新
修正過後的章程如以下:

章程3.4.9
增設秘書長職權---負責本會選

章程4.4
加上見習交換部和研究交換部

章程2.1
刪除"且依本章程規範履行義務者"

章程5.4
5.4.1
若超支則由系代表大會通過使得行使預算

章程2.2.5
修正為依本章程規範履行義務者「始」得享其權利

章程4.1.7.d
生效修正為4.1.7.d 章程解釋小組之同意授權必須在系代會議中列於議程第一項。經三分之二系代表同意後生效,系代會議結束後自動失效。

2008年3月7日 星期五

大醫盃公文

有關大醫盃公文一事

因為這是醫聯會的活動,所以所有的"公文"都是以醫聯會的名義發的
既然要用"醫聯會"的名義發,理所當然要有醫聯會官方所用的印章

早在去年11月的時候,我就已經請醫聯會秘書長發給全部的校系,我想有收到的系都應該在那時候就拿到了。
至今,有一些校系仍然沒有收到,或者是收到但是遺失,所以我們大醫盃工作團隊都儘量的協助各位。
先前也請醫聯會補寄了一些校系。

如果各校系不一定要正式的"公文",也就是不需要醫聯會的會長印,那在大醫盃的官方網站
http://www.med.cgu.edu.tw/medcup/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22&Itemid=2
有公告-- "第十屆全國大醫盃運動聯誼賽實施辦法" (2007.11.28張貼),裡頭包含了"邀請校系"。
也可以列印此辦法送給學校。(當初有收到公文的,裡頭亦包含了這份文件)

希望提供這些資訊可以協助大家辦理公假。


大醫盃總召群 長庚中醫學系系學會會長 吳思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