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2日 星期四

章程修改 任期(系代會議後改版)

3.3 任期:
1. 中央幹部任期為每年八月一日至翌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2. 行政幹部任期為每年八月一日至翌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唯見習交換部及研究交換部得依該部之章程規範,不受此限制。
說明:任期不更動!!
3. 每年五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為交接期。在此期間,所有本會印刷品、宣傳品、電子郵件簽名檔、線上資料庫、通訊資料等等,必須同時登錄新、舊任幹部資料。
說明:因為選舉時間往前調了,所以直接就把交接期往前調!
4. 台灣亞洲醫學生聯合會幹部群之任期根據台灣亞洲醫學生聯合會之章程訂定,並可不受本章程3.3.1, 3.3.2, 3.3.3之規範。

3.4 中央幹部
1. 中央幹部包括會長、對內副會長及其助理、對外副會長及其助理、財務長及秘書長。
2. 中央幹部對外代表本會,對內綜理會務。
3. 新任中央幹部於前一年度第三次系代表大會選出,最遲須於該年度四月三十日前選舉完畢。
說明:把選舉往前調到第三次系代會議,但是又不希望醫聯會半年在找新幹部、半年在交接,所以把第三次系代會議的時間延後。後面會議章節的章程會一併修改。
4. 當選中央幹部須於第四次系代會議呈現交接情形,經四分之三系代表出席,三分之二同意後任命。若未經通過,則於當次系代表大會推舉一為系代表為交接監察員,並由原中央幹部繼續擔任幹部,直到當選幹部由半數系代投票通過任命為止。
說明:這是為了確保前後兩任幹部交接完整,確定會議記錄、財務報表、重要決策有確實傳達至下一屆,以防未來再次發生類似之前的財務不清、或是今年的大醫盃順序爭議。

3.5 行政幹部
1. (略)
2. (略)
3. 新任行政幹部於前一年度第三次系代表大會選出,最遲須於該年度四月三十日選舉完畢。唯大醫盃籌委會會長不在此限。


4.1.
5. 系代表大會一年至少召開四次。每次會議之時間與應議決事項分述如下:
a. 第一次系代表大會應於每年九月十日至九月二十五日間召開。本次會議中應通過該年度之預算、企畫書、行事曆並修訂該年度將適用之章程。
b. 第二次系代表大會應於每年一月十五日至一月三十一日間召開。本次會議中應由會長提出上學期各活動之成果報告、大醫盃籌委會公布大醫盃之籌備進度,並通過追加之企畫案及預算。
說明:把第三次的挪到這裡來!(這學年就是這樣處理的)
c. 第三次系代表大會應於每年四月十日至四月三十日間召開。本次會議中應進行下屆幹部之選舉。
說明:把選舉挪到這裡來!日期因應選舉與任期不要差太遠所以往後延。
d. 第四次系代表大會應於每年五月二十日至六月五日間召開。本次會議中應由會長提出下學期各活動之成果報告、進行本年度之決算、並由新任幹部報告交接狀況,經系代表審議之後通過新任幹部之任命。
說明:承3.4.4 在第四次系代會議中要確保交接無虞一事。

章程修改 會員(系代會議後改版)

第二章 會員

2.1 會員資格:凡中華民國全體醫學系、中醫學系、學士後醫學系、學士後中醫系在籍學生皆可由系學會統一申請成為為本會會員。會員依本章程規定區分為正式會員與觀察會員,相關會員資格、權利、義務與系學會、系會長如後文規定。
說明:這個和原始章程的資格pool是一樣的,醫學系、中醫系、學士後醫學系、學士後中醫系都可以成為醫聯會的一員;只是原本沒有規定這些同學要如何加入醫聯會,現在新增規範的部分:必須經系學會統一申請才可加入。


2.2 正式會員

1. 正式會員權利:
a. 參加本會各項活動之權利。
b. 委任各系系代表依本章程規定行使中央幹部(Executive Board;EB)、行政幹部(General Official, GO)之選舉、罷免權。
c. 委任各系系代表依本章程規定行使本會提案權與連署權。
d. 擔任本會中央幹部、行政幹部之權利。
e. 依本章程規範履行義務者始得享其權利。

2. 正式會員義務:
a. 按規定繳交會費。
b. 遵守本會之章程與決議案。

3. 正式系學會
a. 正式系學會須為中華民國政府教育部立案之醫學系、中醫系、學士後醫學系、學士後中醫系各系加入本會之單位。該系學會必須在校內登記立案。每一系以一個系學會加入本會為原則,若有必要產生兩個獨立系學會,則必須經由系代表大會另行討論其合理性另為裁定。唯一個系學會只能同時從正式系學會與觀察系學會兩身分擇一於本會註冊。
說明:兩個用意,一個是重申醫聯會是系學會的聯合組織,另一個是加入的系學會必須要有適法性並且不能一個系好幾個團體在醫聯會裡面(反分裂法XD)
b. 取得正式系學會資格:
i. 在本章程通過(民國97年5月18日)之前已充分參與本會會務之系學會皆視為正式系學會。
說明:以免目前已經在這裡面的系學會以後被質疑沒交申請文件
ii. 已取得觀察系代表資格、履行相關義務滿一年,並已成立見習交換、研究交換、公共衛生、性健康推廣、醫學教育、人權和平六相應組織者,得申請正式系代表。
iii. 正式系代表申請案須在系代表大會上經四分之三以上系代表出席,出席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iv. 觀察員系學會申請案須在系代表大會上經一個以上行政幹部或一個以上系代表提案,兩名以上系代表連署,經四分之三以上系代表出席,出席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c. 當正式系學會未能依相關規定履行會員義務一個學年以上時,該系學會將自動成為觀察系學會。
說明:把”失去會員資格的規範”明確規定。

4. 正式系代表
a. 正式系學會會長為該系學會於本會之正式系代表。
說明:把”系學會”跟”系代表”明確區分,系學會是一個組織、那個系上所有的人,系代表則單指系學會長那一個人。
b. 正式系代表之權利與義務:
i. 正式系代表有代理該系學會履行會員義務之義務。
ii. 唯該系履行上述之會員義務時該系代表得享有下列之權利。
iii. 出席本會系代表大會或經本會會長同意指派該系系員代表出席系代表大會。
iv. 本會章程之解釋權。
v. 監督本會會務之進行。
vi. 本會預算與結算之審查。
vii. 本會組織章程異動之提案權。
viii. 本會幹部之選舉權與罷免權。
ix. 本會幹部罷免案之提案權。
x. 本會組織章程暨法案、章程異動之同意權與否決權。
xi. 幹部出缺時之代理權。


2.3 觀察會員

1. 觀察會員之權利與義務
a. 參加本會大醫盃、醫學生文學獎,唯參加上述兩活動須繳交當次活動公告報名費金額之一點五倍報名費。
b. 參與本會各部門舉辦之活動,唯參與見習交換部與研究交換部之活動不包含接待與送出學生。其餘參與該相關部門權利依該部門規定辦理之。
c. 參與上述兩條文為規定之本會活動,唯本會保留所有修改相關規定之權利。
d. 委任各系系代表依本章程規定行使本章程2.3.3之相關權利。
e. 依本章程規範履行會員義務者始得享上述之權利。
說明:取消擔任本會中央幹部、行政幹部之權利。大醫盃、醫文獎之報名費1.5倍,還有不可接送交換學生。

2. 觀察系學會
a. 觀察系學會須為中華民國政府教育部立案之醫學系、中醫系、學士後醫學系、學士後中醫系各系加入本會之單位。該系學會必須在校內登記立案。每一系以一個系學會加入本會為原則,若有必要產生兩個獨立系學會,則必須經由系代表大會另行討論其合理性另為裁定。唯一個系學會只能同時從正式系學會與觀察系學會兩身分擇一於本會註冊。
b. 取得觀察系學會資格:
i. 申請觀察系學會之系學會需於系代表大會召開前兩週,繳交校內立案證明、入會申請表、申請動機函、系學會章程予秘書長,並設立三個以上之系學會幹部,前述幹部之職責需各自對應見習交換部、研究交換部、性健康推廣部、公共衛生部、人權與和平部、醫學教育部其中之一,唯各系學會幹部之職責對應不得重覆。
說明:這一項是為了確保新加入的系學會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學校認證)、穩定性(至少有章程還有一些基本部門)、讓醫聯會的其他成員瞭解新伙伴的狀況,並且讓醫聯會能有確切的聯絡對象來促成雙方的互利。
ii. 觀察員系學會申請案須在系代表大會上經一個以上行政幹部或一個以上系代表提案,兩名以上系代表連署,經四分之三以上系代表出席,出席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c. 當觀察系學會未能依相關規定履行會員義務一個學年以上時,該系學會將失去會員資格。

3. 觀察系代表
a. 觀察系學會會長為該系學會於本會之觀察系代表。
b. 觀察系學會之系代表之權利與義務
i. 觀察系代表至多可以維持其觀察系代表身分兩學年。若未能於一學年內通過未能正式系代表申請案通過則喪失觀察系代表資格。
ii. 觀察系代表有代表該系學會履行會員義務之義務。
iii. 唯該系履行上述之會員義務時該系代表得享有下列之權利。
iv. 出席本會系代表大會或經本會會長同意指派該系系員代表出席系代表大會。
v. 監督本會會務之進行。
vi. 本會預算與結算之審查。
vii. 本會組織章程異動之提案權。
viii. 正式系代表申請案之提案權。
說明:總之,凡是要投票的事情,觀察系代都不能做

2008年5月14日 星期三

5/18 第四次系代表會議暨幹部選舉流程

2008/5/18 09:30~17:30
台大醫學院501講堂


09:30~10:20 中央幹部候選人政見發表 (一個人有5分鐘講話+三分鐘提問+兩分鐘換人)
10:20~12:00 一般幹部候選人政見發表 (一個人有3分鐘講話+兩分鐘提問+兩分鐘換人)

12:00~13:00 午餐 + 投票 + 開票

13:00~13:30 修改章程
13:30~14:15 大醫盃順序確認、大醫盃主辦學校公布事宜
大醫盃主辦輪值方法要不要更動?
14:15~14:40 財務報告
14:40~15:10 更名、會計師事項報告
15:10~15:20 種子營成報
15:20~15:30 大會師成報
15:30~15:40 AMSC舉辦:why and how
15:40~15:50 醫學生音樂會:why and how
15:50~16:30 年度回顧
討論:醫聯會到底還可以為系學會做什麼?
16:30~17:30 新任幹部晉見系學會會長 let's hear about 系學會長的期待

章程修改 會員

第二章 會員
2.1 會員資格:凡中華民國全體醫學系、中醫學系、學士後醫學系、學士後中醫系在籍學生皆可由系學會統一申請成為為本會會員。
說明:這個和原始章程的資格pool是一樣的,醫學系、中醫系、學士後醫學系、學士後中醫系都可以成為醫聯會的一員;只是原本沒有規定這些同學要如何加入醫聯會,現在新增規範的部分:必須經系學會統一申請才可加入。

2.2 會員權利:
1. 參加本會各項活動之權利。
2. 委任各系系代表依本章程規定行使中央幹部(Executive Board;EB)、行政幹部(General Official, GO)之選舉、罷免權。
3. 委任各系系代表依本章程規定行使本會提案權與署權。
4. 擔任本會中央幹部、行政幹部之權利。
5. 依本章程規範履行義務者始得享其權利。

2.3 會員義務:
1. 按規定繳交會費。
2. 遵守本會之章程與決議案。

2.4 系學會
1. 系學會為中華民國政府教育部立案之醫學系、中醫系、學士後醫學系、學士後中醫系各系加入本會之單位。該系學會必須在校內登記立案。每一系以一個系學會加入本會為原則,若有必要產生兩個獨立系學會,則必須經由系代表大會另行討論其合理性另為裁定。
說明:兩個用意,一個是重申醫聯會是系學會的聯合組織,另一個是加入的系學會必須要有適法性並且不能一個系好幾個團體在醫聯會裡面(反分裂法XD)


2. 系學會依加入台灣醫學生聯合會時程區分為觀察系學會與正式系學會。

3. 取得正式系學會資格:
a. 在本章程通過(民國97年5月18日)之前已充分參與本會會務之系學會皆視為正式系學會。
說明:以免目前已經在這裡面的系學會以後被質疑沒交申請文件
b. 已取得觀察系代表資格並履行相關義務滿一年得申請正式系代表。
c. 正式系代表申請案須在系代表大會上經四分之三以上系代表出席,出席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說明:這個門檻還可以再高嗎?總覺得好像通常表決這個已經是最嚴格的要求了XD

4. 取得觀察系學會資格:
a. 申請觀察系學會之系學會需於系代表大會召開前兩週,繳交校內立案證明、入會申請表、、申請動機函、系學會章程等資訊予秘書長,並設立三個以上之系學會幹部,前述幹部之職責需各自對應見習交換部、研究交換部、性健康推廣部、公共衛生部、人權與和平部、醫學教育部其中之一,唯各系學會幹部之職責對應不得重覆。
說明:這一項是為了確保新加入的系學會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學校認證)、穩定性(至少有章程還有一些基本部門)、讓醫聯會的其他成員瞭解新伙伴的狀況,並且讓醫聯會能有確切的聯絡對象來促成雙方的互利。
b. 觀察員系學會申請案須在系代表大會上經一個以上行政幹部或一個以上系代表提案,兩名以上系代表連署,經四分之三以上系代表出席,出席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5. 當正式系學會未能依相關規定履行會員義務一個學年以上時,該系學會將自動成為觀察系學會。

6. 當觀察系學會未能依相關規定履行會員義務一個學年以上時,該系學會將失去會員資格。
說明:把”失去會員資格的規範”明確規定。

2.5 系代表
1. 系學會會長為該系學會於本會之系代表。
說明:把”系學會”跟”系代表”明確區分,系學會是一個組織、那個系上所有的人,系代表則單指系學會長那一個人。

2. 正式系學會之系代表之權利與義務:
a. 正式系代表有代理該系學會履行會員義務之義務。
b. 唯該系履行上述之會員義務時該系代表得享有下列之權利。
(2.5.2以下略)

3. 觀察系學會之系代表之權利與義務
a. 觀察系代表至多可以維持其觀察系代表身分兩學年。若未能於兩學年內通過未能正式系代表申請案通過則喪失觀察系代表資格。
b. 觀察系代表有代表該系學會履行會員義務之義務。
c. 唯該系履行上述之會員義務時該系代表得享有下列之權利。
(2.5.3以下略)

章程修訂 任期

第三章 組織
3.1 本會以系代表大會為最高民意機關。各系系代表有出席系代表大會之義務與權利。
3.2 本會幹部(Official)包含以下四類:
1. 中央幹部 (Executive Board;EB)
2. 行政幹部 (General Official;GO)
3. 系代表
4. 台灣亞洲醫學生聯合會(AMSA-TW)幹部群
3.3 任期:
1. 中央幹部任期為每年八月一日至翌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2. 行政幹部任期為每年八月一日至翌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唯見習交換部及研究交換部得依該部之章程規範,不受此限制。
說明:任期不更動!!
3. 每年十五日至七月三十一日為交接期。在此期間,所有本會印刷品、宣傳品、電子郵件簽名檔、線上資料庫、通訊資料等等,必須同時登錄新、舊任幹部資料。
說明:因為選舉時間往前調了,所以直接就把交接期往前調!
4. 台灣亞洲醫學生聯合會幹部群之任期根據台灣亞洲醫學生聯合會之章程訂定,並可不受本章程3.3.1, 3.3.2, 3.3.3之規範。


3.4 中央幹部
1. 中央幹部包括會長、對內副會長及其助理、對外副會長及其助理、財務長及秘書長。
2. 中央幹部對外代表本會,對內綜理會務。
3. 新任中央幹部於前一年度第三次最後一次系代表大會選出,最遲須於該年度四月三十日六月五日前選舉完畢。
說明:把選舉往前調到第三次系代會議,但是又不希望醫聯會半年在找新幹部、半年在交接,所以把第三次系代會議的時間延後。後面會議章節的章程會一併修改。
4. 當選幹部須於第四次系代會議,經四分之三系代表出席,三分之二同意後任命。若未經通過,則於當次系代表大會推舉一為系代表為代理會長,中央幹部當選人必須提交報告書,於下年度第一次系代會議前由半數系代投票通過任命。
說明:這是為了確保前後兩任幹部交接完整,確定會議記錄、財務報表、重要決策有確實傳達至下一屆,以防未來再次發生類似之前的財務不清、或是今年的大醫盃順序爭議。

3.4節其餘條文無更動,此處不再複製貼上。


3.5 行政幹部
1. (略)
2. (略)
3. 新任行政幹部於前一年度第三次最後一次系代表大會選出,最遲須於該年度四月三十日六月五日前選舉完畢。唯大醫盃籌委會會長不在此限。
3.5節其餘條文無更動,此處不再複製貼上。



第四章 會議
4.1系代表大會
1. 系代表大會為本會之最高監察單位。
2. 系代表大會之組成由本會全體會員委任各系系代表組成,該系系學會會長為其當然代表。
3. 系代表大會之日期需於至少一個月前由秘書長公告。
4. 系代表大會之議程需於會議至少兩週前由秘書長公告。
5. 系代表大會一年至少召開四次。每次會議之時間與應議決事項分述如下:
a. 第一次系代表大會應於每年九月十日至九月二十五日間召開。本次會議中應通過該年度之預算、企畫書、行事曆並修訂該年度將適用之章程。
b. 第二次系代表大會應於每年一月十五日至一月三十一日間召開。本次會議中應由會長提出上學期各活動之成果報告、大醫盃籌委會公布大醫盃之籌備進度,並通過追加之企畫案及預算。
說明:把第三次的挪到這裡來!(這學年就是這樣處理的)
c. 第三次系代表大會應於每年四月十日三月十日四月三十日三月二十五日間召開。本次會議中應進行下屆幹部之選舉由會長提出上學期各活動之成果報告
說明:把選舉挪到這裡來!日期因應選舉與任期不要差太遠所以往後延。
d. 第四次系代表大會應於每年五月二十日至六月五日間召開。本次會議中應由會長提出下學期各活動之成果報告、進行本年度之決算、並由新任幹部報告交接狀況,經系代表審議之後通過新任幹部之任命,並進行下屆幹部之選舉
說明:承3.4.4 在第四次系代會議中要確保交接無虞一事。

2008年5月2日 星期五

人權與和平部 飢餓三十

主辦單位:台灣醫學生聯合會人權與和平部

協辦單位:台灣世界展望會

活動時間:2008年6月28日(周六) 至2008年6月29日(周日)

活動地點:國防醫學院 三十教室

活動介紹:
講座:
-台灣大學農業經濟系的雷立芬教授,

教授對今年以來全世界糧食漲價的危機深有研究。藉由我們切身之痛的物價飆漲深入探討全球糧食生產及分佈問題。
-無國界醫師組織會員醫師的宋睿祥醫師,

醫師將告訴我們他在非洲的所見所聞,針對戰火造成人民的苦難進行探討。並且分享行醫心路,情緒轉變以及生命撼動。
-紅絲帶基金會的愛現幫成員,

愛現幫意即愛滋病友現身說法。藉由第一人稱的寫實經歷,讓我們了解其實愛滋並不可怕,而是需要關懷與真心協助。
-第二屆醫療奉獻獎得主艾修女,

在高雄縣龜山鄉從事醫療服務長達數十年。透過艾修女的講說,讓我們看見台灣醫療缺乏地區的情形。
活動:
-震撼教育:

體驗戰爭為主題,充分發揮國防醫學院軍校特質,讓與會同學能夠知道戰爭的辛勞。活動藉由體驗戰士,醫務兵,地雷搜查等任務性遊戲讓與會同學感受戰爭的真實與辛勞。
-身障體驗:

藉由遊戲方式體驗口足畫家,視障朋友,截肢病患生活中種種的不便,親身體驗因貧苦而受苦的人心理的感受。同時讓組員培養彼此默契,訓練團結互助能力。
-製作解飢餐

在倒數的兩小時中,藉由震撼教育以及身障體驗遊戲中換的籌碼購買食材和廚具,小組人員共同完成簡單刻苦的解飢餐。藉由克難的玉米粉,馬鈴薯,胡蘿蔔等食材讓參加者體驗難民的辛酸
-議題討論:

環繞這次活動的四大議題:飢餓,戰爭,愛滋,天災作深入探討。例如腦力激盪寫出簡單的救援企劃書,或是讓組員共同合作完成卡通海報等作品。討論的結果我們會張貼或讓一些小組上台做分享,卡通海報則可以送給鄉鎮醫院或是山地服務社團送給偏遠地區的小朋友。

好康大家知:
-凡參加過飢餓三十活動者,即可參加暑假的飢餓勇士大會師,一睹張惠妹、孫燕姿、王力宏等巨星風采。
-時間是暑假期間剛開始,絕不會影響到課業。
-非大台北地區的同學有交通補助,盡可能減輕大家交通上的負擔。

報名方式:
-利用網路連結下載報名表,自行寄發報名表及完成轉帳手續。
http://rays90719.myweb.hinet.net/hf30.doc
-至飢餓三十報名攤位直接進行報名與繳交報名費

註:-參加同學請自行攜帶水壺以及睡袋
-報名費200元,100元為基本捐款,100元作為活動費用。
若要租用睡袋請多付50元租金。
台灣醫學生聯合會
台灣醫學生的集體未來,需要你一起創造

台灣醫學生聯合會—這是什麼東西?
台灣醫學生聯合會,或簡稱「醫聯會」,於民國77年由教育部核准成立,是全國第一個合法之跨校性全國學生組織。全台13所醫學院及中醫學院的學生,皆為醫聯會之會員。

這個組織有什麼用?
既然是全國醫學系系學會的團結組織,要做的事情當然就是需要集體力量才能做的事。你可能聽說過的,我們的成果包括:
*跟世界醫學生組織合作的交換學生
*大醫盃承辦順序的協商
*醫學生文學獎
*寒假種子營:為什麼要當社團人
*四月底種子營:跨校合作的美麗與哀愁
*即將於5/17舉辦的服務隊大會師
*即將於八月初舉辦的世界醫學生組織亞太地區會議
還有我們正在規劃,希望未來能實踐的目標包括:
*醫學人文教育的理念溝通與實務規劃
*PBL教學、區段式課程的學生角度檢討
*國內見實習交換、外放品質資料庫
*國考、PBL用書資料庫
*海外志工申請諮詢中心
*從醫療觀點反對全球暖化
*反對無條件承認中國大陸學歷
*……

你為什麼需要知道/參與這個組織?
理由有很多。
第一,你不能不知道,每年系學會都要幫大家繳交一年35元的醫聯會費。錢都花下去了,當然要好好利用這個組織提供的資源,不然錢豈不白花?
第二,台灣醫學生聯合會是一個代表全國醫學生的組織,我們需要每一位醫學生的瞭解與支持,這樣我們去跟教育部或衛生署談判的時候,才能有理有據的大聲!
第三,我們拿了大家的錢,總得要給大家想要的回饋。我們需要你加入我們的討論,才能知道到底醫學生們想要什麼、需要什麼、能做什麼~
最後,因為我們一直很缺人啊!
目前我們正在尋找的人才:網站設計高手、影片處理專家、對醫學教育一直很不滿想說話的同學、有興趣跟全國各醫學系系辦/教育部/衛生署/TMAC等單位接觸的人、想認識一些偉大的醫學生前輩,為醫學生及自己提供各種精彩幹訓的人~凡是熱血醫學青年,我們都需要!
你,準備好了嗎? 現在就加入我們!
你可以參加:
5/17
醫療服務隊大會師@陽明大學
由醫聯會公共衛生部主辦,這是一個提供給台灣各醫學系的服務隊互相交流的場合。歡迎你在那一天到陽明大學看看其他醫學系的服務隊在搞什麼鬼,也去跟別人炫耀一下慈濟的服務隊有多麼令人感動!
5/18
第四次系代表大會@台灣大學

到這個地方最能體驗到十三個醫學系聯合組織的臨場感!尤其這一次會議中將會選舉下一個年度的醫聯會幹部,在候選人的政見發表,還有下午的討論行程中,希望你能看見醫聯會未來的路線,也一起決定台灣醫學生未來的方向。
6/28, 29
飢餓三十@國防大學

由醫聯會人權與和平部主辦,在暑假的開始也許大家可以去那裡交交朋友,走走看看!人權和平部和國防醫學院設計了很多學習兼減肥的活動,下面一張傳單再另外跟大家說明,總之歡迎大家去參加唷!
7/25~8/01
亞洲醫學生年會 Asian Medical Students' Conference @日本東京

亞洲醫學生組織是一個專屬於亞太地區醫學生的組織,每年有兩次會議,分別有一個討論主題。這次在東京的會議,討論主題為「非傳染性疾病與健康促進」,會議中會有來自世界各國的研究報告競賽、公衛海報競賽、當地的社區服務等等活動。對於國際會議有興趣的同學,不妨趁機到日本工作兼遊玩!

8/02~8/06
世界醫學生組織亞太地區會議 Asia-Pacific Regional Meeting @台灣台北

這是「世界醫學生組織」的亞洲區會議,如果想一窺國際會議究竟,又不想花機票錢,正好今年的會議由台灣主辦,可以藉這個機會用便宜的價格享受高級的品質。世界醫學生組織的會議除了討論主題之外,還有一些有趣的社團技巧訓練、自我學習、以及交換學生、公共衛生、人權與和平、性健康等世界醫學生組織關注議題的深入討論與交流。這很可能是你踏入世界醫學生組織這個傳奇學生團體的第一步!
如果你對參加活動真的一點興趣也沒有……
我們還是歡迎你加入我們的討論,四處走走看看:
台灣醫學生聯合會blog: http://www.fms-taiwan.blogspot.com
台灣醫學生聯合會專門討論版 ptt2.cc Thinkmedical